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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自欺欺人了...忘不掉的....
没有经历过的事情,,你无权说对,说错,,说真的,没有碰到这事之前,你也不知道自己的心情,
佛说缘是前世修来的因果,我说缘是今生刹那的回头,于是,相识是缘至,相忘是缘散。生命本身就是一种缘,走过的小路,可以再走,错过的人,却不能再遇。 什么是缘?------你是守望千年的岸,而我当时正好回头。

有理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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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一个人,失去了另一个人,都会活得一如既往。黯然酸楚是属于怀念的事。但是遗忘更轻省。不是你想的那样。真切的感情,从来都不会是坚韧的。
以下是引用馨水碧思在2005-3-16 10:43:51的发言:

但是他伤我很深!

那就大步往前走,不要回头!

过去的始终会过去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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