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的一生,总有一些日子是应该铭记的。 让我刻骨铭心的那一天,是2月14日。这不仅仅因为那一天是情人节,更多的是因为那一天是连谦的生日,还有在那一天我曾听到我生命中最美的一句情话。 那年我们正读高三,下晚自习时,连谦约我出去。偷偷相爱的这一年多时间里,我们把全部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,很少单独出去过。那晚我跟他去了学校的小花园。在那里,他对我说:“等我28岁那年的情人节,我就娶你做我如莲般洁白的新娘。” 那年,连谦20岁,我19岁。他第一次告诉我那天是情人节,正好也是他的生日。从此,我就傻傻地等着8年后的那一天。 高考结束后,我们没能如愿以偿地考进同一所大学,连谦去了北京,而我留在了威海。 大学里的生活色彩纷呈,我自由自在地呼吸着威海清爽而略带咸味的空气,当周围的女友挽着她们的男朋友招摇过市时,我开始想念连谦。 连谦的信总是一封一封地来,讲他在北京的生活,他对我的思念,甚至讲到了我们白发苍苍时可以做的事情。我的心便飞越了千山万水,追随着连谦。生活中的琐碎与庸常在连谦饱含激情的文字中隐遁而去,渐次凸现在我生命里的则是一些可以触摸的浪漫细节了。我陶醉其中,日复一日地用诗的姿态去书写我的童话故事。 大学里的第一个寒假是我最备受煎熬的期待,因为我不但可以见到连谦,还有情人节。当那一天突然来临,在站台上看着连谦孩子似的向我飞奔而来时,我竟然举手无措。在此之前我想像了无数次彼此忘乎所以的相拥的场面,那一刻却被我冰封在心底秘密的一角。 连谦说了很多话,我的耳朵却失去了作用。我闻着连谦身上淡淡的烟草味,看着他毛茸茸的小胡须,便已知足了。 情人节那个夜晚,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,连谦吻了我的唇。我的初吻局促而无味。幸好,连谦还记得他的承诺。看我羞涩地低着头,深情地问我:“还记得我的承诺吗,记得吗,记得吗?”我没有回答,只把头低下,再低下。 连谦用食指触摸着我已有些抖动的唇,轻轻地说:“低头弄莲子,莲子清如水。” 我想那是我生命中最心慌意乱又意乱情迷的一个晚上。明明期盼着连谦就站在我面前,感觉着他的气息,让他把世界上一切动人的情话都说给我听,而如今,我却近情情怯。 那个寒假太短暂了,我只有将爱编织成美丽的诗行,慰藉着我思念的心。 连谦临走时告诉我,以后我们可以上网聊天。我们约好,我每周六、周日在聊天室里等他,我就叫莲子。连谦说我就是一朵纯洁的莲,而他是采莲的少年,就叫“弄莲子”。 那时我对网络还是一窍不通。为此,返校后,我就四处拜师学艺,以求能够在网上见到连谦。 随后的日子,我们的书信少了,在网上见面的机会多了。我们随心所欲沐浴在爱河之中,不可自拔。我总被连谦的浪漫一网打尽,特别是每年的情人节,连谦总是重复着他的承诺,虽然没有一朵玫瑰的见证,但我仍沉醉得一踏糊涂。直到大学快毕业时,我们仍是我周围姐妹最羡慕的一对。 大四下半年,我们谈了毕业去向的问题。本来我希望连谦能回威海,因为我已在一家报社实习了一个月,报社总编已同意接收我。对于这份我求之不得的工作,我已付出了不少心血与努力。可当连谦在聊天时说了他打算留在北京时,我有些不情愿。 “你不愿夫唱妇随吗?”连谦露着鬼脸问道。 “想啊,可心里不舒服。”我迅速地敲击。 “对了,我送你的衣服,你天天穿在身上吗?”连谦一本正经地问。 我一头雾水,他从来没送过衣服给我,难道他给哪个女孩送过衣服吗?于是我疑惑地敲打出一行字:“你记错了吧?”然后发送。 “我的目光啊!我时时刻刻牵挂你的目光就是我送给你的衣服。” 臭连谦,总能给我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与浪漫,看着屏幕上大红的字体,心里扑扑直跳,不知该说什么。 连谦又发话了:“难道你能一边心安理得地穿上这件最珍贵最温暖的衣服,一边又毫不留情地扯痛我的视线吗?” “死连谦,”我在心里骂道,“原来给我一个枣吃,就是为了打我一棒。” 敌不过连谦霸道的温柔,1997年7月我去了北京。 连谦把我们临时的家安在公主坟附近的“莲花小区”,简陋的三室一厅却给我带来了美好与憧憬。 连谦在一家跨国公司搞国内市场开发,我在家里悠然地看了三个月的小说之后,也开始四处应聘。 可是北京却毫不留情地对我亮起了红灯。最后在连谦的努力下,我进了他所在的公司做了一名普普通通的打字员。 连谦的成熟与稳重,能力与实力,很快使他在同行中脱颖而出。春节前,他升为部门经理,成了公司最年轻的经理。 接着,情人节来临了,我做了一顿丰盛的烛光晚餐,第一次郑重地给连谦过他25岁的生日。后来兴起,我们一起去天安门广场,回来的路上,有一个小女孩提着一篮子玫瑰花向连谦兜售。我便心如鹿撞。说实话,虽然我从没在意连谦不曾送过一朵玫瑰给我,可在我的骨子里,我还是渴望有一朵玫瑰来装饰我的爱情。那时我正在痴痴地想象我手握一朵玫瑰挽着连谦的胳膊的娇羞模样。 但连谦打发走了那个小女孩,转过身对我说:“我不喜欢玫瑰,太世俗,太招摇,我还是喜欢你,清清爽爽,毕竟你与玫瑰不同,你是世俗外的一朵莲花。”我勉强地挤出一丝笑容,可回过头,我还是看见了那一篮子玫瑰惹眼的红。 春节过后,连谦一直忙着自己的工作,由于商场竞争的激烈,加上连谦年轻气盛,在几次较大的谈判中,连谦连连出错,心情一直不佳。 而我的工作却干得如鱼得水,得到了台湾章总的口头嘉奖。这件事给我和连谦的爱情引起了不小的波澜。连谦说章总是不怀好意别有用心也是跟他过不去。我安慰他说也许章总真的没别的意思,再说公司没人知道我们的关系(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,进这家公司前我们商量好暂不公开彼此身份)。 没想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。有一天章总通知人事部提拔我做他的私人秘书,我有些受宠若惊。连谦知道后更是大发雷庭,气势汹汹地说他的猜疑终于得到了验证。 为了连谦,更为了我们的爱情,我谢绝了章总的好意。这件事最终平息了,可从那一天开始,我觉得连谦变了很多,他对我的温存与呵护正一天一天地减少,他常常忙得焦头烂额,有时夜不归宿。 那段时间,我四处投稿,文章一篇一篇地变成了铅字,每个夜晚在文字中游走竟填补了没有连谦的空白时间。 我知道男人的天空太辽阔,我只是连谦低首轻弄的一朵无语的莲,在守望中绽放自己的美丽与寂寞。 但直到7月份,连谦的工作仍没有什么太大的起色,这与他刚进公司时的业绩相差甚远。为此章总旁敲侧击地暗示他年底拿不下100万元的业务只能另谋他职了。 我开始为多年来一直骄傲而自信的连谦捏一把汗。而连谦却大出我的所料,他不但不急不躁,反面悠闲自得,甚至陪我出去吃日本料理。有一天,在经过希尔顿大酒店时,他对着那一片金碧辉煌无限神往地说:“等我把一切搞定,我就在这里为我们举行一场隆重的婚礼。” 其实,只要那天能快快来临,我能为连谦披上洁白的婚纱,对我来说已很知足了。我不敢奢望属于我的那场婚礼有多么惊世骇俗。 9月14日,章总突然通知各部门召开了一个紧急大会。原来,公司里有人把客户资料卖给了我们最强劲的对手。这种在小说、电视上才会出现的情节竟活生生地发生在我的身边。看着章总铁青的脸色,我知道了事态的严重。 周末连谦有应酬,我一个人胡乱吃了点饭,文章也写不下去便一个人出去走走。一个人走在北京的大街上,我突然觉得这里好陌生,一种前所未有的失落感深深地攫住了我的心。 走过一家咖啡屋,我不由得停止了脚步。通过落地窗我看见一对对男女在晕黄的灯火里优雅地喝着咖啡,顿时觉得自己是那样孤单。 也许停留的时间太长了,我竟能清楚地看见每一张神采飞扬的脸。就在那时,我看见了连谦,正用手搅动着杯中的匙子,深情地注视着对面的女孩。 那女孩打扮的妖冶如狐,穿一件深红色的连衣裙,在灯火中如一朵盛开的玫瑰。 我的心咯噔一下,情不自禁地掉头冲向茫茫的夜色中。泪,一路狂飞。 夜凉如水,深秋的风肆无忌惮地满大街乱窜。把自己抱紧,我开始觉得我好冷,连谦用目光织成的衣服已丝丝缕缕扯落,让我赤裸的心无处可逃。 凌晨三点,我走到“莲花小区”我们租住的楼下,那个我熟悉的窗口亮着灯。我犹豫着不知该不该上去,上去了我又如何面对他,那个我深深眷着恋着妄想眷恋成一生依靠的男人。 举棋不定之际,我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楼洞里走出来,是连谦。他手里正拿着一件白色的风衣。我不由得想起那个女孩身上穿着的红玫瑰般鲜艳的连衣裙,心里有一种被什么东西一层一层剥落心事的疼痛。 连谦是聪明的,他不问为什么也不说什么,只把我搂在怀里,紧紧的。 可是我已感觉不到那个胸膛的温暖了。我想等他告诉我那只是一个很平常很平常的应酬,哪怕他骗骗我,最好骗我一辈子。但没有,天朦朦亮的时候,他就对我交待了一切。 “她好像一朵玫瑰,是用来交际的,你知道我不喜欢玫瑰。”连谦并没有一丝内疚反而镇定自若地说着,“她是M公司老板的女儿,你知道,我要闯出一点名堂,我不想一辈子庸庸无为。” M公司正是我们现在公司的对手,我这才如梦初醒,那个出卖公司的人就是连谦。我劝他趁早收手,他却苦苦哀求我给他一年时间。我反问他:“给你一年时间与你的红玫瑰去缠绵……” 那次不欢而散,我住进了公司的宿舍。连谦找过我几次,不久后他就辞职了,音信全无。走的时候,只对我说:“我会回来找你的,一定要等我。” 一个出卖了自己爱情的男人,我还敢在原地等他吗? 我不知道。 又一个春节,母亲来电话催我回家过年。但我没有回去。说不上为什么,情人节的夜晚,我一个人满街不停地走。 2000年“五一”,传来连谦与红玫瑰结婚的消息。我却没有震惊,但我还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一个人坐上了回乡的列车。 我躲在家乡低矮的民房里,独自舔慰着自己的伤口。转眼半年的时间过去了,我彻底失去了连谦的消息。其实,连谦的任何消息对我来说还有什么意义?但那年冬天,我还是情不自禁地去了北京,同样的没有任何理由,只是觉得心口闷得慌,像丢失了什么东西一样患得患失。 我当然要去“莲花小区”,只是夜晚来临的时候,那个对我来说曾经非常熟悉的窗口漆黑一片,像我的心。 我住在一家很便宜的地下旅馆,每天每夜毫无目的地穿过人来人往的北京街头。 犹豫了几天,我还是去了M公司。中午时分,连谦在打开车门的那一刻发现了我。我跟着他去了一家咖啡厅。不到一年的时间,连谦成熟了许多,也英俊了许多。连谦爱惜地抚弄我淌着泪水的脸,不停地自责。 我回敬他:“可那又有什么用呢?”连谦却说:“我还记得我的诺言,一生不会忘的。你给我时间,等着我。” 我哭笑不得。我不知道北京的街头是不是只有金钱和功利,而我的爱情,又适合在哪里开放?“低头弄莲子,莲子清如水”,此时我才明白,给了我美好爱情的连谦早已让我成为一颗空心莲子。 连谦看着我冰冷而木然的神情,有些痛不欲生,随即将吸了半支的烟摁灭在左手腕上,以此来让我相信他对这份爱的坚定。 可坚定有什么用,那毕竟不是忠真。就像烟头在他的手臂上留下的只是一个伤疤,一个死去的伤疤,而这场爱情在我心头留下的却是一个抹杀不了的活着的疤痕。 我彻底失望地回到了家乡,每天过着行尸走肉般的日子,我谢绝着身边无数优秀男人的追求,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。我必须这样,也只能这样,才能保护好自己。 2001年2月6日,我随着那家我刚去不多久的服装公司经理和一位翻译去上海出差。事情办得很顺利,老总一时高兴便带着我们去了北京松驰一下紧张了几天的大脑。我想不到我还会来北京,那一天是2月10日,离情人节只有4天。 老总和翻译玩得特别尽兴,而我总是郁郁寡欢的。我不知道,将要来临的那个对我来说已毫无意义的情人节,我会不会在北京度过。 老总迟迟没有打道回府的意思。那一天也就终于来了,我开始可怜自己,想逃,都逃不掉。 那一天黄昏,北京的街头特别热闹,手捧着大把大把玫瑰花的男人随处可见,卖花的也较之我刚来北京时多了许多。就这样我在街上飘着的花香中,漫无目的地走着。 不知不觉,我来到了希尔顿大酒店,心竟不可遏止地伤感起来。但那一刻,我却意外地做出了一个决定,进去看看。 我进了西餐厅随便点了几道点心,但却没有动一口。不知过了多长时间,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坐到了我对面。 他很羞涩地跟我打招呼,看样子,他比我小三四岁。他说他是第一次来北京出差,人生地不熟,看我也是一个人,而且呆坐了很久就冒昧地过来随便聊聊。 他很诚恳的样子,三番五次地郑重声明他一点恶意没有。本来我不打算同他聊天,可就在我眼神慵懒地游移时,我看见他的左胳膊衣袖外有一个醒目的略带红色的——烟疤。那也许并不是烟疤,但却让我不由得想起“烟疤”两个字,确切地说是想起了连谦手臂上的烟疤。 我开始跟他聊,他放松了很多,讲他的生活,他出差路上的洋相,我听得笑出眼泪来。后来,我们又喝了点酒,他谈兴正浓,我也不知不觉地应和起来。这样一直聊到深夜,聊到我们喝得微醉。 后来,他跑了出去,一会儿拿着一朵玫瑰出现在我面前,笑呵呵地说:“送给你,虽然这朵玫瑰与爱情无关,但与美丽有关。” 他说的真好,我竟流泪了。只几秒钟,我就接过玫瑰。 我竟然接受了一个陌生男人的玫瑰,有一滴泪,滑过脸颊,滴在玫瑰火红火红的花瓣上。 他告诉我这是他第一次和一个女孩过情人节,也是他第一次给女孩子送花。他显得很兴奋很激动。 我也告诉他,这也是我生命中的“第一个”情人节——我收到了第一朵玫瑰。 他不胜酒力,说话已颠三倒四,我便扶着他上了二楼。他费尽周折才找到自己的房间,我没有多想就把他扶到了床上。 他突然抱住我,说:“我爱你。这个夜晚太浪漫了。” 我有足足10秒钟几乎停止了呼吸,我以为这个男人就是连谦,也开始胡言乱语。我们紧紧地拥抱,疯狂地亲吻…… 第二天清晨,当第一缕阳光射进窗户时,我悄无声息地穿好衣服,我没有一丝悔意,因为我知道那天晚上我没有醉。 我最后看一眼那个躺在床上酣睡的男人,还有他露在外面烙着烟疤的胳膊,轻轻把门带上。 那一刻,没有什么想法,但我知道这里有过一夜的“爱情”。 而那一天,正是连谦28岁的生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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